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检索

仲裁与诉讼实操 条目 14.12

调解协议与支付令:两条比仲裁快的路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有两条比仲裁快的路。一是支付令:前提是已经就欠薪、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方不履行——拿调解协议书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程序比诉讼短。二是调解协议:在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协议有约束力,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起诉。两条都要求「事实清楚、对方无实质争议」——如果对方摆明了要争,还是走仲裁更稳。

适用
对方愿意谈,想找一条比仲裁更快的路径拿到钱。
成本
不花钱。但两条路都有前提条件。
收益
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申请支付令被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解释(一)第十三条)。调解协议效力——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 号,2021-01-01 施行)第十三条、第五十一条;《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三十条第二款
效力位阶
司法解释(第三十条为法律)
主张强度

可推定

举证难度

中

支付令要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调解协议需在法定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并留存书面文本

地域
全国;督促程序与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按民事诉讼法及当地法院规定
时效
程序时效——支付令按督促程序规定;对调解协议提起诉讼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劳动仲裁路径仍为一年。起算点——自对方不履行给付义务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
来源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82121.html(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劳动争议解释(一)全文,第十三条、第五十一条);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三十条)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不确定点在两条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受理把握——支付令要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其他债务纠纷,调解协议要求由法定调解组织主持达成,各地法院把握不一,需向当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也可拨 12333。关键动作是「书面化」:调解一定要留下书面协议并写明给付金额与期限,口头谈成的不具备可执行性。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