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诉讼实操 条目 14.7
部分裁决是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仍可起诉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有些裁决是「终局」的,但不是对你也终局——公司不能再起诉,你作为劳动者不服仍可在收到裁决书 15 天内去法院起诉。反过来,公司想推翻终局裁决只能去中院申请撤销,门槛更高。所以别听到「终局」就以为没救了。
- 适用
- 收到仲裁裁决书,想知道还能不能继续打。
- 成本
- 时间——劳动者起诉的期限是 15 日;金钱——仲裁不收费,诉讼按法院标准交费。
- 收益
-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通过,2008-05-01 施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裁决书与送达签收记录是判断期限的唯一依据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劳动者起诉期限 15 日;用人单位申请撤销期限 30 日;非终局裁决的起诉期限 15 日。起算点——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例外——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来源
-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722147.html(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签收裁决书的日期必须记准——15 日很短。另外,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终局裁决的具体范围见第四十七条列举,不要凭印象判断。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