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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实操 条目 14.4

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可申请先予执行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如果是因为欠工资、要工伤医疗费、要补偿金而打官司,而且等钱等得急,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先予执行」——先裁一部分让法院执行,不用等整个案子裁完。这是给着急用钱的人留的快车道。

适用
被长期欠薪、需要工伤医疗费或补偿金,生活已经受影响,等不到裁决。
成本
不花钱。需要提出申请并说明急需情况。
收益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通过,2008-05-01 施行)第四十四条
效力位阶
法律
主张强度

可推定

举证难度

中

需要证明追索事项属于法定范围、且存在急需的实际情况;欠薪记录、医疗费用单据需自己提供

地域
全国;各地仲裁委对「先予执行」适用条件的把握不同
时效
程序时效——随仲裁程序提出,不单独计算时效;仲裁申请本身受一年时效限制。起算点——自仲裁申请受理后、裁决作出前提出。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
来源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722147.html(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第四十四条)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不确定点在「先予执行」的裁量条件与执行速度——条文只规定「可以裁决」,是否准予由仲裁庭判断,各地掌握尺度不同,需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或拨 12333 确认。申请时把「急需」写具体(医疗费单据、家庭固定支出凭证),理由越具体越容易获准。第 9 节第 9.7 条从路径角度写过同一制度。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