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立案前先算三件事:时效、请求金额、管辖
动手之前算三样:① 时效还剩多久(在职欠薪不受一年限制,离职后一年内必须提);② 去哪立案(你实际干活的地方或公司所在地,通常选前者);③ 每条请求要多少钱(必须写具体数字,写「依法裁决」等于没写)。这三样算错一样,后面都白做。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法律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时间
第 14 节 · 28 条
本节 28 条,按实际可用性排序。
14.1
动手之前算三样:① 时效还剩多久(在职欠薪不受一年限制,离职后一年内必须提);② 去哪立案(你实际干活的地方或公司所在地,通常选前者);③ 每条请求要多少钱(必须写具体数字,写「依法裁决」等于没写)。这三样算错一样,后面都白做。
14.2
申请书三块:请求(每一项写清是什么、多少钱)、事实与理由(按时间顺序写,别写成情绪叙述)、证据清单(哪份材料证明哪一项请求)。副本按对方人数准备——一个被申请人就交一份正本加一份副本。仲裁委一般有模板,去之前先要一份。
14.3
证据不要按「我有啥」排,要按「哪项请求需要什么」排。每项请求配一组证据,组内按时间顺序,全部编号(证据 1、2、3……),并在申请书里写清「证据 3 证明 X 事实」。这样仲裁员看一遍就能对上。别一次交一堆截图让对方自己去猜。
14.4
如果是因为欠工资、要工伤医疗费、要补偿金而打官司,而且等钱等得急,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先予执行」——先裁一部分让法院执行,不用等整个案子裁完。这是给着急用钱的人留的快车道。
14.5
从受理到出裁决一般 45 天,复杂的最多再延 15 天,而且延期要经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超过这个期限还没出结果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不用无限期等。
14.6
发言按三段走:① 事实——只讲时间、地点、做了什么、结果是什么,不讲情绪;② 请求对应依据——每项请求说清「根据哪条、算出来是多少」;③ 要求对方举证——凡是「这个决定是公司做的」,当场要求公司说明依据并提交证据,并请书记员记入笔录。第三段很多人不说,白白丢掉举证责任规则带来的优势。
14.7
有些裁决是「终局」的,但不是对你也终局——公司不能再起诉,你作为劳动者不服仍可在收到裁决书 15 天内去法院起诉。反过来,公司想推翻终局裁决只能去中院申请撤销,门槛更高。所以别听到「终局」就以为没救了。
14.8
注意两条路不一样:公司不服终局裁决只能去中院申请撤销,而且必须举证存在法定情形;你作为劳动者不服,直接去法院起诉就行,门槛低得多。所以「终局裁决」这四个字对你不是坏消息。
14.9
劳动仲裁不收费,这是法律写明的,可以放心。花钱的地方是请律师和(如果走到诉讼)法院的诉讼费。简单、证据清楚的案子(欠薪、二倍工资、年假折算)可以自己办;涉及违法解除定性、竞业限制、工伤等级这类复杂的,再考虑请律师。
14.10
仲裁这一环相对封闭,进入法院之后按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则走(公开审理是常态,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形可以申请不公开)。如果案子涉及敏感事实,提前想清楚:哪些事实必须写、哪些可以只写必要部分。这一条我给不了确定结论,各地做法也不同,需要按你所在的仲裁委与法院的实际做法判断。
14.11
对方不付钱,你不需要重新起诉——拿生效的裁决书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前确认两件事:裁决书已经生效(起诉期届满没人起诉),以及裁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过了。这两条满足了,执行程序就能启动。
14.12
有两条比仲裁快的路。一是支付令:前提是已经就欠薪、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方不履行——拿调解协议书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程序比诉讼短。二是调解协议:在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协议有约束力,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起诉。两条都要求「事实清楚、对方无实质争议」——如果对方摆明了要争,还是走仲裁更稳。
14.13
终局与否有一条金额线:如果裁决涉及多项,每一项确定的数额都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的 12 倍,就按终局裁决处理。注意是「每一项都」而不是「总数」——所以把请求拆成多项,可能让案子落入终局范围。终局对你不是坏事(你仍可起诉,公司只能申请撤销),但会影响公司的应对方式。
14.14
作为劳动者,你不服裁决就是去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的路径),不是去中院。中院那条路是给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的。两条路径不能搞混,去错法院会被裁定驳回、耽误时间。
14.15
两条路可以同时走,目标不同:监察要的是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也可能促成单位支付),仲裁要的是给你个人的给付。实操配合是:先投诉,让监察出面责令限期支付;如果它仍不付,再加付赔偿金(第 11 节第 11.6 条),同时把仲裁申请递上。注意监察有 2 年查处期限,越早越好。
14.16
别指望「开庭当天再拿出来」——仲裁委会指定一个举证期限,过了期限提交的材料可能不被采纳。所以立案时就把能交的交齐,确实后补的(例如对方掌握、需申请调取的),在期限内书面提出调取申请并说明理由。
14.17
撤回申请之后时效重新起算——因为申请仲裁这个动作本身已经让时效中断了。但别把这条当成可以无限拖的理由:中断的证据(申请回执、受理通知、撤回裁定)要留好,而且重新申请要重新排队。如果只是想边谈边保留压力,撤回不是唯一选项——可以申请延期开庭或调解。
14.18
做一张三栏表:左栏每一项请求(含算式与金额);中栏支撑这项请求的证据编号;右栏法律依据(哪条哪款)。三栏里任何一栏空的,就说明那一项要么缺证据、要么缺依据,要么不该提。表做完再审一遍:金额有没有重复计算、请求之间有没有互相矛盾。
14.19
觉得承办人跟对方有关系、或者程序上不对,当场提出来——回避申请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这类异议过了这一庭再提效力就弱很多。另一类程序异议(例如没收到延期通知、举证期限没通知)也要在庭审中当庭提出并请书记员记入笔录。
14.20
顺序不能倒:先确认劳动关系(如果需要)→ 再申请工伤认定 → 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 最后才谈待遇数额。每往前一步都要等前一步的结果,所以要把每个环节的时限倒排,特别注意认定申请的一年期不会被前面的步骤吃掉。
14.21
起诉期只有 15 天,从收到裁决书那天算。起诉状的核心是:把一审要主张的请求写清(可以与仲裁请求一致,也可依法调整),附上裁决书与证据。别把 15 天耗在犹豫上——先把起诉状递进去,材料可以后补。
14.22
拿到能赢的裁决只是第一步,钱到账才算。提前做两件事:一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对方的主体状态(有没有被吊销、有没有实缴、股东是谁);二是留意可查的财产线索(经营场所、设备、银行账户、应收款)。这些信息越早收集越好,因为对方可能在诉讼期间就开始转移。
14.23
谈和解不是错,但协议里「一次性了结」的范围要写清:了结的是哪几项、金额多少、什么时候付、社保缴到几月、离职证明怎么写。空白式的「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最危险——它可能把你还没算清的加班费、年假、工伤待遇一起勾掉。签之前把第 14.18 条那张三栏表拿出来对一遍。
14.24
签收那天起,15 天(你)/30 天(公司)开始跑。所以签收当天就把日期记下来,并且在日历上标出第 15 日。不同意裁决内容的,不用等对方动静——你的 15 天是独立的、不会因为对方是否申请撤销而顺延。
14.25
多项请求可以一次提,但互相矛盾的不能同时提。最典型的是「违法解除赔偿金(2N)」和「被迫解除经济补偿(N)」——两者是对同一段劳动关系解除的不同定性,同时主张会被要求择一。另一个常见问题是重复计算:把同一笔加班费既算在「欠薪」里又单列「加班费」。提交前用第 14.18 条的三栏表查一遍重复与矛盾。
14.26
签笔录之前逐页看清——特别是你的请求金额、提出的举证要求、对方承认了哪些事实。发现遗漏或记错,当场申请补正;如果记录人员不补正,要求把「你申请补正而未被采纳」这件事记进笔录——这也是法条明文给的权利。
14.27
一条链的卡点通常在三处:① 证据——离职后账号失效,所有取证必须在离职前做完;② 时限——仲裁一年、工伤认定一年、起诉 15 日,每个都不能靠感觉记;③ 执行——赢了不等于拿到,对方是空壳时这一点最现实。把这三处提前处理掉,其余就是走流程。
14.28
受理范围是逐项列举的,对着看最快: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到终止合同、辞退辞职离职、工时休假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与工伤医疗费与经济补偿赔偿金。你的争议多半能对上其中一项。对不上或拿不准的,带着材料去窗口问一次,或拨 12333,别自己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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