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与待遇实操 条目 13.19
工伤复发的待遇:确认需要治疗的,按原待遇处理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工伤治好了之后又复发,只要经确认需要治疗,就还按工伤待遇走:医疗费、辅助器具、停工留薪期都恢复。关键动作是「确认」——要有医疗机构的诊断和相应程序的确认,不能自己觉得复发了就直接去治然后要报销。
- 适用
-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再次治疗。
- 成本
- 不花钱。需要经确认程序。
- 收益
-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辅助器具配置)、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规定的工伤待遇。
- 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2010-12-20 修订,2011-01-01 施行)第三十八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复发的医疗诊断、与原工伤的关联性材料需自己留存;「确认」程序由经办机构或鉴定机构掌握
- 地域
- 全国;确认程序的具体办理由统筹地区规定
- 时效
- 程序时效——待遇争议走仲裁,时效一年;对核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60 日)或提起行政诉讼(六个月)。起算点——自知道核定结果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
- 来源
- https://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610(国家行政法规库·工伤保险条例现行本)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确认需要治疗」的具体程序——由谁确认、需要哪些材料,条例未细化,各地经办规程不同,需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 12333 确认。关键材料是「与原工伤的关联性」:初次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历次病历、影像资料要完整保留,缺了这些很难证明复发与工伤的因果链。复发治疗期间同样适用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见 13.9)。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