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与待遇实操 条目 13.10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60 日结论、15 日再次鉴定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伤情稳定后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定出伤残等级——等级直接决定能拿多少一次性补助金。市级 60 天出结论,必要时再延 30 天。不服的从收到结论起 15 天内申请省级再次鉴定,省级就是最终结论。等级差一级差好几个月工资,所以拿到结论当天先记下日期。
- 适用
-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 成本
- 不花钱。鉴定不收费,但要准备完整的医疗资料。
- 收益
-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 30 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
- 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2010-12-20 修订,2011-01-01 施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工伤认定决定、病历、诊断证明、影像报告等医疗资料需要自己整理留档
- 地域
- 全国;受理机关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由省级委员会办理
- 时效
- 程序时效——市级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出结论(可延长 30 日);不服的 15 日内申请再次鉴定。起算点——15 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算,不是作出之日。例外——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 来源
- https://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610(国家行政法规库·工伤保险条例现行本)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15 日从「收到」起算——签收当天就在日历上标出来。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一级、最轻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三个等级(第二十二条),等级与待遇的对应关系见 13.12、13.13。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没收到的要主动索取。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