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与待遇实操 条目 13.7
对认定结论不服:行政复议 60 日、行政诉讼 6 个月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认定被拒了、结论不利,有两条路: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起诉。时限记牢——复议 60 日、诉讼 6 个月,从收到决定之日起算。拿到决定书当天就把日期标出来,别等想清楚了才发现过期。
- 适用
-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 成本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般不收费(行政诉讼按法院标准可能收取少量费用)。
- 收益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②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③ 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④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⑤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2010-12-20 修订,2011-01-01 施行)第五十五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行政决定书与送达时间是期限起算的关键,需留存签收凭证
- 地域
- 全国;复议机关与受诉法院按属地确定
- 时效
- 程序时效——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60 日;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6 个月。起算点——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一般以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算)。例外——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须先经复议,具体以对应法律的规定为准。
- 来源
- https://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610(国家行政法规库·工伤保险条例现行本)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第六十一条(现第三十一条)另有一层保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复议与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所以别因为怕打官司而耽误治疗。复议与诉讼的管辖、前置要求各地有差别,拿到决定书后尽快向作出决定的机关、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复议机构或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确认。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