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与保密实操 条目 12.23
竞业限制补偿的时效:逐月起算,不是从离职日一次性起算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这一条最容易被误解成「从离职那天起算一年」。不是——每月该付没付,就从那个月开始各算一年。所以早期月份可能已经超期,近期月份还在期内。动作:立刻把未付月份列成表(月份、应付金额、未付事实),并从当下开始每月发一次书面催告,把时效中断住。
- 适用
- 离职后公司几个月没给竞业补偿,你想知道现在提还算不算晚。
- 成本
- 不花钱。按月列一张未付清单,几十分钟。
- 收益
- 明文层: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因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而中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按月给付的义务,每一期构成独立的请求权,各自起算。
- 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通过,2008-05-01 施行)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 号,2021-01-01 施行)第三十六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第三十六条为司法解释)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银行流水可证明未到账;催告记录需自己留存以证明时效中断
- 地域
- 全国;对按月给付义务的时效计算方式,各地理解基本一致但个案把握有别
- 时效
- 程序时效——一年,可中断、可中止。起算点——自各期补偿应付未付之日起逐月起算。例外——竞业限制补偿不属「拖欠劳动报酬」,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的例外。
- 来源
-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722147.html(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第二十七条);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82121.html(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劳动争议解释(一)全文,第三十六条)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逐月起算的具体把握(是否按每一笔独立计算、还是以最近一次未付为整体起算),各地口径不完全一致,需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最稳妥的做法是早主张:一旦发现未付就书面催告,既中断时效,也为日后主张留下证据链(催告做法见第 9 节第 9.14 条)。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