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与工时争议实操 条目 11.16
未经批准的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制:仍按标准工时算加班费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单位说「我们是综合工时制」,你让它拿批准文件;拿不出来,那它就没有这个制度,你还是标准工时制——每天 8 小时、每周 44 小时,超了就是加班,三档费率照算。这是最容易在谈判里改变局面的一句话,而且要在离职前问。
- 适用
- 单位自行宣布实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拿不出人社部门的批准文件。
- 成本
- 时间——主张走仲裁,一般几个月;金钱——仲裁不收费,律师费通常自己承担。
- 收益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应当按审批办法报批。未获批准而自行实行的,不产生该制度的效果,加班费仍按标准工时制计算(即按 150%/200%/300% 三档)。
- 依据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1995-01-01 施行)第三条、第七条;《劳动法》(2018-12-29 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三条
- 效力位阶
- 部门规章(《劳动法》条款为法律)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批准文件由单位掌握,需书面要求其出示;未获批准属消极事实,可由单位举证已获批
- 地域
- 全国;审批权限、有效期与重新报批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属劳动报酬类。起算点——逐月起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来源
-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8/31/content_5711263.htm(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全文);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32147.html(劳动法全文,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转载页,转载页,待换一手源);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8/31/content_5711284.htm(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未获批即无效」的表述强度——审批办法规定应当报批,但各地对未批先行的处理(是认定制度不生效、还是要求补办)把握不一,故标「可推定」,主张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中央直属企业的报批路径见审批办法第七条。在离职之前提出书面调取要求并留存对方答复,是这一条最关键的取证动作。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