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与工时争议实操 条目 11.9
法定节假日清单:哪些天必须按 3 倍算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法定节假日一共 13 天:元旦 1 天、春节 4 天、清明 1 天、劳动节 2 天、端午 1 天、中秋 1 天、国庆 3 天。只有这 13 天被安排上班才按 3 倍算;其余假期里上班的日子(调休出来的休息日)按 2 倍算,能补休则可以抵。所以拿加班费的时候,要按天分类,不能笼统按「节假日」算。
- 适用
- 核对某个加班日是不是法定节假日,从而确定用 3 倍还是 2 倍。
- 成本
- 不花钱。对着日历核一遍。
- 收益
-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元旦,放假 1 天(1 月 1 日);春节,放假 4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 2 天(5 月 1 日、2 日);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至 3 日)。
- 依据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11-10 修订,2025-01-01 施行)第二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节假日日期由国务院统一规定并公布,可直接对照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属劳动报酬类。起算点——逐月起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来源
-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726/202411/content_6989774.html(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 2024 年第 33 号·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文及修改决定)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2024 年修订有实质变化:春节由 3 天改为 4 天(新增农历除夕),劳动节由 1 天改为 2 天(新增 5 月 2 日),自 2025-01-01 施行。核对 2025 年之前的加班费时,要用当时的节日清单,不能拿新清单倒推旧日期。同一次修订还新增了第七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 6 天」。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