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与工时争议实操 条目 11.6
单位不付加班费:先投诉责令支付,逾期才加付 50%–100%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加付赔偿金有前置条件——必须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单位逾期还不付,才加付 50% 到 100%。所以想拿这笔钱,投诉这一步不能跳过。只走仲裁要加班费、不经过行政责令,一般拿不到加付款。
- 适用
- 单位被认定欠付加班费,你想拿到那笔加付赔偿金。
- 成本
- 时间——走投诉加责令程序,比单一仲裁路径更长;金钱——行政投诉不收费。
- 收益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 以上 100%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②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③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④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八十五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需要先有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支付文书,再证明其逾期未付;这一环节的材料需自己跟进留存
- 地域
- 全国;各地劳动保障监察对责令程序与加付赔偿金的执行力度不同
- 时效
- 程序时效——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的,违法行为在 2 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不再查处;主张加班费本身的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自用人单位应支付而未支付之日起算(加班费逐月);监察查处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全文,第八十五条)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于加付赔偿金能否在仲裁中直接主张——条文把它系于行政责令程序,各地对「未经责令能否直接裁决加付」把握不一,需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操作顺序建议:先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拿责令文书,再视情况走仲裁要加班费本金。第 9 节第 9.3 条写了监察投诉的 2 年查处期限。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