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与常见误解 条目 10.17
「公司说离职证明要写清楚,其实是它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离职证明确有法定内容范围——合同期限、离职日期、岗位、在本单位的年限。它不需要也不应该在上面写评价你的话。写了不利于你的内容或者故意漏项,可以要求改正;不给证明或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
- 适用
- 离职时单位在证明上写评价性内容、写「个人原因」、或者内容不全。
- 成本
- 不花钱。签收前逐字看一遍。
- 收益
- 这个说法站不住。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未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5 号)第二十四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实施条例为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证明本身是书面文件,内容是否有误一目了然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未出具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主张损害赔偿的走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自解除或终止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劳动合同法全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08-09/19/content_6630.htm(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签收之前看三处:离职原因栏、离职日期、本单位工作年限。原因栏写「个人原因」会直接影响失业金资格(见 5.17),发现写错当场要求改,不要先签了再说。要求补正的沟通用邮件留痕。证明拿到后立即扫描存云端——原件只有一份,入职下家时要交。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