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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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地带与常见误解 条目 10.16

「在职期间签的竞业限制不用给钱,所以可以不理它」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不给钱」不等于「不用遵守」。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法律认可它有效而且不要求公司给钱——零成本就能绑住你。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才是必须按月给钱的。所以签字前一定分清条款写的是「在职期间」还是「解除/终止后」,两种规则完全不同。

适用
合同里写着「在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争业务」,你想知道这条要不要遵守。
成本
不花钱。签字前逐字看清条款写的是哪种。
收益
这个说法说对了一半,但结论危险。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以「不得约定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或者「未支付经济补偿」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职竞业限制条款有效,用人单位没有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必须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未约定补偿金额的,可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主张。
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 号,2025-09-01 施行)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 号,2021-01-01 施行)第三十六条
效力位阶
法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为司法解释)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举证难度

中

条款文本自己应留存原件;协议适用期间与人员范围是判断关键

地域
全国
时效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用人单位主张违约的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竞业补偿自各月应付未付之日。例外——按月补偿的请求权逐月起算。
来源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121.html(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劳动争议解释(一)全文,第三十六条);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劳动合同法全文);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b72019c45453f84d920bd6375573e.html(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全文,法释〔2025〕12 号)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解释(二)已核到一手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6-10-03 复核),条文与 2026-09-02 记录一致。在职竞业与员工手册「禁止兼职/自营」条款是两条可并用的路径,两者的抗辩方向不同,详见第 6 节。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