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与常见误解 条目 10.11
「被裁就是按 N+1 算,签了字就别想了」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N+1」不是标准答案。N 是按工龄算的经济补偿;2N 是公司违法解除时的赔偿金,比 N+1 高不少;「+1」只在特定情形下才有。签字之前必须问清两件事:它依据哪一条解除?是依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问不清就先别签。
- 适用
- 公司提出「给你 N+1,签个字吧」,你想知道这个数对不对。
- 成本
- 时间——算一遍和核对依据,几小时;签错字的代价是数额本身。
- 收益
- 这个说法不完整,也不是唯一的算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依法解除的情形下才是经济补偿(按工龄,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而「+1」是特定解除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第四十条),不是通用的加项。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解除依据与解除通知需留存;「违法解除」的认定需要看公司给出的理由与程序
- 地域
- 全国;代通知金计算基数、违法解除认定的裁审口径各地不一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解除或终止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违法解除」的认定尺度与代通知金基数,各地不同,需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签字前的动作: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并写明依据条款;自己拿 N、2N 两个数都算一遍;协议里不写「放弃一切请求」这类概括性条款。一旦签了「个人原因辞职」或「放弃全部请求」,事后主张的难度极大。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