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检索

灰色地带与常见误解 条目 10.4

「没签劳动合同就不算劳动关系,你没办法」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劳动关系从你上班第一天就成立了,不是从签合同那天。没签合同对公司的代价是双倍工资——从上班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算,最多十一个月。你要做的是证明「我确实在这里上过班」:工资流水、考勤、工牌、聊天记录、社保记录。

适用
单位不签书面合同,发生争议时说「我们没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
成本
不花钱。日常留存材料即可。
收益
这个说法站不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七条、第十条、第八十二条
效力位阶
法律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举证难度

中

工资流水、考勤截图、聊天记录需自己留存;未签合同的事实由单位举证反驳

地域
全国
时效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二倍工资按月各自产生独立请求权,逐月起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举证难点在「用工起始日」——入职通知、第一笔工资、首次打卡、社保首次缴费月份都能固定这个日期。二倍工资是逐月起算的,拖得越久,早期月份越可能超时效,所以发现没签合同就要尽早主张。满一年仍未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拟制期间不再支持二倍工资(见 3.11)。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