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与常见误解 条目 10.4
「没签劳动合同就不算劳动关系,你没办法」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劳动关系从你上班第一天就成立了,不是从签合同那天。没签合同对公司的代价是双倍工资——从上班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起算,最多十一个月。你要做的是证明「我确实在这里上过班」:工资流水、考勤、工牌、聊天记录、社保记录。
- 适用
- 单位不签书面合同,发生争议时说「我们没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
- 成本
- 不花钱。日常留存材料即可。
- 收益
- 这个说法站不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七条、第十条、第八十二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工资流水、考勤截图、聊天记录需自己留存;未签合同的事实由单位举证反驳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二倍工资按月各自产生独立请求权,逐月起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举证难点在「用工起始日」——入职通知、第一笔工资、首次打卡、社保首次缴费月份都能固定这个日期。二倍工资是逐月起算的,拖得越久,早期月份越可能超时效,所以发现没签合同就要尽早主张。满一年仍未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拟制期间不再支持二倍工资(见 3.11)。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