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检索

灰色地带与常见误解 条目 10.2

「你自己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就不能再要了」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司法解释

说人话

签了放弃社保的承诺书也照样可以要求补缴——那条承诺在法律上不算数。但要留意对面一手:如果公司每月给你发过「社保补贴」,它后来补缴了,可以要求你把补贴退回去。所以别把补贴当成省下来的钱花掉。

适用
入职时签过「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或协议,单位以此为由拒绝补缴。
成本
不花钱。把承诺书留一份复印件。
收益
这个说法站不住。此类约定或承诺无效,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主张权利。但有一个反向的坑:用人单位事后依法补缴的,可以请求劳动者返还其已支付的社保补偿款(例如按月随工资发放的「社保补贴」)。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 号,2025-09-01 施行)第十九条
效力位阶
司法解释
主张强度

可主张

举证难度

中

承诺书、工资条上「社保补贴」名目需自己留存

地域
全国(该解释为全国统一适用)
时效
程序时效——补缴走行政征缴路径;返还补偿款的争议走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返还请求自单位完成补缴之日。例外——社会保险费征缴不适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的仲裁时效限制。
来源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1905/t20190521_296659.html(社会保险法 2018 修正全文页,作入口);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b72019c45453f84d920bd6375573e.html(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全文,法释〔2025〕12 号)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解释(二)已核到一手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签过放弃承诺的,把承诺书扫描留存;工资条上标注「社保补贴」「社保补助」的项目逐月留档,将来可能被主张返还。具体补缴与返还的经办口径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 12333 确认。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