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职业病 条目 8.8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养伤这段时间叫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照原来的发,由公司按月给,不是发低保、也不是只发基本工资。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特别严重的经鉴定确认可以再延长最多 12 个月。评上伤残等级之后,这项停发,改按伤残待遇走。这段时间需要人照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公司负责。
- 适用
-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 成本
- 不花钱。需要拿到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证明。
- 收益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伤残待遇规定执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2010-12-20 修订,2011-01-01 施行)(国务院令第 586 号修订)第三十三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医疗机构的休息建议、诊断证明、工资流水需要自己留存;停工留薪期的时长常成为争议焦点
- 地域
- 全国;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认定与延长程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 时效
- 程序时效——停工留薪期工资属劳动报酬类争议,走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自各月应发未发之日起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来源
- https://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610(国家行政法规库·工伤保险条例现行本,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2010-12-20 修订)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停工留薪期的长度要有医疗证明支撑——每次复诊都让医生在病历上写建议休息期限,这些是后续主张的依据。单位若主张「你早就能上班了」,举证责任在它,但你需要用连续的医疗材料对抗。延长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走程序前先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拨 12333 问清流程。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