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职业病 条目 8.6
认定决定有时限:一般 60 日,事实清楚 15 日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正常 60 天内出认定结论,事实清楚的 15 天内出。如果结论要等交警责任认定、法院判决这类前置结果,那段时间不计算在内。超过时限没有结果的,可以去催问。
- 适用
- 提交申请后等结果,想知道多久能有答复。
- 成本
- 不花钱。记住时限便于催办。
- 收益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应当在 15 日内作出决定。作出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时限中止。
- 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2010-12-20 修订,2011-01-01 施行)(国务院令第 586 号修订)第二十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受理与决定的时限由条例明文规定,受理回执可证明起算时间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受理后 60 日内作出决定(事实清楚的 15 日内);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60 日)或提起行政诉讼(六个月)。起算点——自受理申请之日;行政复议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例外——需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论为依据的,该期间时限中止。
- 来源
- https://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610(国家行政法规库·工伤保险条例现行本,2003 年国务院令第 375 号公布、2010-12-20 修订)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提交材料时索取受理回执或留存收件凭据,这是计算 60 日起算点和你催办时唯一的依据。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各地受理窗口与线上申报渠道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拨 12333 确认。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