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公积金与失业之后 条目 7.24
单位必须按月告知社保缴费明细:这是你自查的依据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公司必须每月把缴费明细告诉你——这是法定义务,也是你唯一能按月发现问题的窗口。同时你本来就有权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不依赖公司。每月花两分钟看一次基数和到账月份,比离职后翻旧账有效得多。
- 适用
- 不知道单位按什么基数缴、有没有少缴。
- 成本
- 不花钱。每月核对一次明细。
- 收益
-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此外,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依据
- 《社会保险法》(2018-12-29 修正)第四条、第六十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缴费记录与个人权益记录属官方系统数据,可自行查询打印
- 地域
- 全国;查询渠道(线上平台、经办机构窗口、自助终端)按参保地规定
- 时效
- 程序时效——未按月告知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反映;主张待遇损失的走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例外——社会保险费征缴不适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的仲裁时效限制。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1905/t20190521_296659.html(中国人大网·社会保险法全文)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按月告知」与「自行查询权」是两条独立的依据——公司不告知,你也能自己查到,不能以「公司没给我」为借口不查。留档建议:每月查询后截图或导出成文件并按月命名,形成连续记录;一旦发现低报,这份连续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据链(用法见本节第 7.1 条)。查询渠道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 12333 确认。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