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公积金与失业之后 条目 7.9
领失业金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领失业金要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缴费满一年、不是你主动辞职、已经办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意愿。第二条最容易出问题——离职证明上写「个人原因」就不算非因本人意愿,所以签离职文件时那个「原因」栏必须看清楚。
- 适用
- 合同到期不续签、被裁、协商解除之后想申领失业保险金。
- 成本
- 不花钱。先核条件,再走登记。
- 收益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①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依据
-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258 号)第十四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缴费记录可自行查询;「非因本人意愿」取决于离职证明与单位上报的减员原因,需要留意单位怎么写
- 地域
- 全国;缴费年限的认定与「非因本人意愿」的具体情形由地方条例细化,地方口径可能不同
- 时效
- 程序时效——按参保地经办流程申领;原 60 日申领期限已由国家层面口径放宽。起算点——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但越早登记越早起算。
- 来源
- https://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mpost_2521625.html(失业保险条例全文,第十四条)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第二条的成败在你签离职文件的那一分钟就已经定了(见 5.17)。确认单位有没有在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把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没报就催。地方对「非因本人意愿」的细化情形与经办材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 12333 确认。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