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与离职后的红线 条目 6.22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过错方赔偿,已付出的劳动仍要付报酬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合同无效不等于白干。你付出劳动的部分,公司照样要付报酬,标准参照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同时,如果是它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并给你造成损害,你可以主张赔偿;如果是你的过错(比如提供虚假材料入职),责任反过来在你。
- 适用
- 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等情形被确认无效。
- 成本
- 时间——确认无效的争议走仲裁,一般几个月;金钱——仲裁不收费。
- 收益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六条)。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主张无效的事由(欺诈、胁迫、免责条款等)需举证;已付出劳动的事实可由考勤与工作记录证明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属劳动报酬类。起算点——逐月起算(报酬);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发生之日(赔偿)。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全文)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第二十六条(无效情形)、第二十八条(已付出劳动的报酬)、第八十六条(过错赔偿)是三条要连起来看的规则。实务中常见单位用「合同无效所以没有劳动关系」来拒付,这一招不成立——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已付出劳动要付报酬。举证责任分配(用人单位对解除、减薪等决定负举证责任)见第 9 节第 9.9 条。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