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与离职后的红线 条目 6.9
单位中途解除竞业限制,要额外给三个月补偿(需你主张)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司法解释
说人话
公司中途说「你不用守竞业了」,它可以解除,但要额外补你三个月的竞业补偿。注意这是请求权,不是自动给的——它不会主动打钱,你得自己提。收到解除通知就书面提出这三个月的补偿要求。
- 适用
- 竞业限制期限内,单位单方通知你「不用再守了」。
- 成本
- 不花钱。核对通知与已付补偿的月份。
- 收益
-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 号,2021-01-01 施行)第三十九条
- 效力位阶
- 司法解释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单位解除竞业限制的通知需留存;已付补偿的月份可由流水证明
- 地域
- 全国;三个月补偿的计算基数(按原约定标准还是 30% 兜底)各地认定不一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单位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三个月补偿的计算基数,各地做法不一致,需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这条请求权需要劳动者主动主张,实务中很多人收到「解除通知」就以为结束了,白白丢掉三个月。解释(一)原文页本轮未打开,内容取自 2026-09-02 已核对记录,标注待换一手源。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