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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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与离职后的红线 条目 6.2

竞业限制只能对三类人用,不是人人都能被限制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竞业限制不是公司想给谁签就给谁签,法律只认三类人: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确实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唯一有解释空间的一类——判断标准是你实际知不知道、接不接触商业秘密,不是协议上怎么写。所以关键证据是:你的岗位职责里有没有碰客户报价、技术方案、经营数据。

适用
被要求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协议里的对象条款写得很宽泛(例如「全体员工」)。
成本
不花钱。核对协议里对人员范围的表述。
收益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不属于上述范围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该约定缺乏法律基础。
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效力位阶
法律
主张强度

可推定 可推定

举证难度

中

岗位说明书、工作内容记录、可访问数据范围由自己一方整理;「是否属于涉密人员」由用人单位主张

地域
全国;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认定标准各地差异较大
时效
程序时效——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或劳动者请求确认条款不生效,走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自收到主张或自离职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豁免。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不确定点在人员范围的认定,各地对职能岗、支持岗是否构成「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把握不一,需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入职时把岗位说明书留一份——它是证明「我的工作内容不涉及核心秘密」最直接的材料,事后找公司要基本要不出来。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