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与补偿 条目 5.14
工作交接办完,补偿才付:别用交接卡补偿,也别用它当筹码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交接和补偿是绑在一起的——法律规定交接办完就付补偿。所以要么同时进行,要么把交接清单做扎实、逐项双签,把「还没交接完」这个借口堵掉。别做「交接单上写已交接、钱却没到账」这种事:交接单签了,你在仲裁里就少了一个抓手。
- 适用
- 协商解除或终止时,单位要求先完成交接再谈补偿,或者拿「不交接就不给钱」施压。
- 成本
- 不花钱。列一份交接清单并逐项双签。
- 收益
- 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在十五日内完成。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五十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交接清单、补偿支付凭证、社保转移记录需自己留存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解除或终止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不适用劳动报酬类例外。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交接清单写明项目、交付物、接收人、日期,双方签字,各留一份。交接单上不写「已结清全部款项」——这句话会把工资、加班费、年假、补偿全部一笔勾销。要写「已结清」就写清是哪几项、金额多少。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