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与补偿 条目 5.13
经济补偿的年限怎么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工龄的算法有几个取整规则:干满 1 年算 1 个月,满 6 个月不满 1 年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算半个月。所以入职 7 个月离职能拿 1 个月,入职 5 个月只能拿半个月。入职日期是这一条唯一的起点,先把它固定下来。
- 适用
- 已经确定能拿经济补偿,需要确定年限倍数。
- 成本
- 不花钱。核对自己的入职日期。
- 收益
- 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四十七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入职日期可由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offer 证明;换过主体的需另行证明连续性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解除或终止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不适用劳动报酬类例外。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入职日期与劳动合同起始日不一致时,以实际用工之日为准(《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社保缴费记录的首次缴费月份交叉印证入职时间,比单靠合同起始日更稳。换过合同订立主体但工作场所、岗位未变的,年限可能连续计算(见 3.10)。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