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检索

离职与补偿 条目 5.13

经济补偿的年限怎么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工龄的算法有几个取整规则:干满 1 年算 1 个月,满 6 个月不满 1 年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算半个月。所以入职 7 个月离职能拿 1 个月,入职 5 个月只能拿半个月。入职日期是这一条唯一的起点,先把它固定下来。

适用
已经确定能拿经济补偿,需要确定年限倍数。
成本
不花钱。核对自己的入职日期。
收益
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四十七条
效力位阶
法律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举证难度

中

入职日期可由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offer 证明;换过主体的需另行证明连续性

地域
全国
时效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解除或终止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不适用劳动报酬类例外。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入职日期与劳动合同起始日不一致时,以实际用工之日为准(《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社保缴费记录的首次缴费月份交叉印证入职时间,比单靠合同起始日更稳。换过合同订立主体但工作场所、岗位未变的,年限可能连续计算(见 3.10)。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