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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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与补偿 条目 5.7

离职证明必须给,而且内容有法定范围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离职时公司必须给你一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是它的义务,不给你可以去投诉,甚至要它赔损失。证明上写什么是有限定的——合同期限、离职日期、岗位、在本单位的年限。你不需要它在上面写评价性的话,写了不利于你的内容可以要求删掉。

适用
办离职手续时,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证明上写了不利于你的评价。
成本
不花钱。核对一次证明内容。
收益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未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5 号)第二十四条
效力位阶
法律(实施条例为行政法规)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举证难度

易

证明本身是书面文件,内容是否有误一目了然;要求补正的沟通记录可留存

地域
全国
时效
程序时效——未出具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行政查处路径;主张损害的走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自解除或终止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不适用劳动报酬类例外。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证明上的「离职原因」会直接影响失业金资格(见 5.17)。要求书面补正的沟通要用邮件,口头提过很难举证。证明拿到后立刻扫描存云端——原件只有一份,入职下家时往往要交。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