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被迫离职也能拿经济补偿,但必须证明「是被迫的」
公司欠薪、不给你缴社保、不给你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你可以主动辞职,而且照样能拿按工龄算的补偿——不是只有被裁才有。但有一条线必须踩住:辞职时写的理由必须是上面这几条,写了「个人原因」就一分也拿不到,而且事后极难翻转。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法律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
第 5 节 · 31 条
本节 31 条,按实际可用性排序。
5.1
公司欠薪、不给你缴社保、不给你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你可以主动辞职,而且照样能拿按工龄算的补偿——不是只有被裁才有。但有一条线必须踩住:辞职时写的理由必须是上面这几条,写了「个人原因」就一分也拿不到,而且事后极难翻转。
5.2
合同到期,公司不要你了,它得给按工龄算的补偿。它愿意按原条件甚至更好的条件续,你自己不签,那就没有补偿。所以谈的时候第一件事是把「到底是谁不续」钉死——要一张写明「公司决定不再续订」的书面文件。
5.3
「协商解除」有没有补偿,看的是谁先提出来。公司先提,谈成了要给补偿;你自己先提,谈成了通常没有。约谈时对方口头说「给你 N+1」,你同意了,事后它说是你自己辞职——所以谈的时候一定要一份写明「由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的书面协议。
5.4
算补偿用的「月工资」不是你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离职前整整 12 个月平均到手(应得)的全部货币性收入——奖金、津贴、补贴都算进去。所以年终奖所在的那一年离职,基数会明显高一些。公司拿基本工资来算,是常见的压价手法。
5.5
工资高到一定程度,补偿反而有两条天花板:基数按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封顶,工龄再长也只算 12 年。月薪超过这条线的人要提前算清楚,别按自己的月薪乘以工龄估个数,那个数拿不到。
5.6
公司没理由就把你辞了,你要么要求回去上班,要么要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的两倍算。注意 2N 和「N+1」是两回事:2N 是因为它违法,N+1 是它依法解除时的补偿加代通知金。别被「给你 N+1,签个字吧」带过去。
5.7
离职时公司必须给你一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是它的义务,不给你可以去投诉,甚至要它赔损失。证明上写什么是有限定的——合同期限、离职日期、岗位、在本单位的年限。你不需要它在上面写评价性的话,写了不利于你的内容可以要求删掉。
5.8
离职时当年没休完的年假要折算成钱:用你在本单位当年过了多少天,除以 365,乘上全年应休天数,再减掉已经休的,剩下的天数按日工资的 200% 补给你(另外 100% 是正常工资里已经给过的)。算出来带小数的零头不满一整天的,那部分不付。
5.9
离职那天,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要一次结清,不能拖到下个发薪日。没结的报销、已经确定的绩效也要一起算清楚,并且让对方出一张书面的结清明细。口头说「下个月一起发」的,你要留一句书面确认,否则下个月它可能说没有这回事。
5.10
公司用「不能胜任」「医疗期满」这类理由辞你,要么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要么多给你一个月工资(这就是常说的「+1」)。两个都没做到,这一个月工资可以要。注意它只适用于第四十条那几种理由,不适用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走的是 2N。
5.11
医疗期就是「生病治疗期间公司不能辞你」的那段保护期。长度看两段工龄:你的实际工作年限,和你在本单位的年限。最短三个月,最长二十四个月。而且这段时间是按累计病休算的——三个月的医疗期,是在六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的,不是连续休满三个月。
5.12
合同到期时你正在休产假、医疗期,或者工伤还在处理,公司不能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自动顺延到这些情形结束。注意两个坑:一是顺延期间不能主张未签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二是工伤致残这一类不适用顺延,走的是工伤保险的专门规则。
5.13
工龄的算法有几个取整规则:干满 1 年算 1 个月,满 6 个月不满 1 年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算半个月。所以入职 7 个月离职能拿 1 个月,入职 5 个月只能拿半个月。入职日期是这一条唯一的起点,先把它固定下来。
5.14
交接和补偿是绑在一起的——法律规定交接办完就付补偿。所以要么同时进行,要么把交接清单做扎实、逐项双签,把「还没交接完」这个借口堵掉。别做「交接单上写已交接、钱却没到账」这种事:交接单签了,你在仲裁里就少了一个抓手。
5.15
离职后公司要在 15 天内把你的社保关系转出去、做减员。没做减员,新单位加不进来,中间就断缴——断缴直接影响医保报销和缴费年限。离职两周后自己查一次参保状态,还是「在职」的就去催。
5.16
工伤伤残等级定低了,从收到结论那天起 15 天内可以申请省级再次鉴定,省级的结论就是最终结论——过了这 15 天就定了。等级差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好几个月的工资,所以这个 15 天很值钱:拿到结论当天就记下日期。
5.17
能不能领失业金,先看你是不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合同到期单位不续、被裁、协商解除都算,自己写「个人原因辞职」就不算。所以离职证明和单位报给社保的原因必须写对。签收证明之前看清楚原因那一栏,写错了当场要求改。
5.18
自己辞职一般拿不到补偿,这是常态。唯一的例外是公司本身有违法情形(欠薪、不缴社保、不提供劳动条件),你以这个理由辞职。所以递辞呈之前先确认两件事:公司有没有违法情形?辞职信上的理由怎么写?理由写错,补偿就是零。
5.19
公司说你严重违纪把你辞了,它不用给补偿——前提是它真拿得出依据:制度要合法有效,你确实违纪,而且违纪事实有证据。这三样缺一样,就是违法解除,赔两倍。所以被这样辞的时候,先问它要「哪条制度、什么事实、什么证据」。
5.20
大批裁员不是发个通知就完事:要提前 30 天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听取意见,方案还要报劳动行政部门。程序没走,解除就可能被认定违法,赔偿按两倍算。被裁时先问一句「方案报过劳动行政部门了吗」,把它答不上来的那一刻记下来。
5.21
一到四级伤残是最重的档,劳动关系保留但你不用上班:一次性给一笔(21 到 27 个月本人工资),之后每月发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75% 到 90%),退休后转成养老金,比伤残津贴低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补上。这一档的钱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前提是单位给你缴了工伤保险。
5.22
七到十级是最轻的四档,先拿一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 到 13 个月本人工资)。之后如果合同到期不续、或者你自己提出离职,还能再拿两笔:一笔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笔由公司出(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的标准是各省自己定的,同一个伤残等级在不同省份金额差别很大,必须查工作地所在省的规定。
5.23
合同结束分两类:终止(按第四十四条六种情形)和解除(提前结束)。终止里,合同期满而单位不续、单位破产、单位被吊销执照关闭解散——这几种要给补偿;你开始领养老金、或者劳动者死亡——不给。判断补偿时先看落在哪一项。
5.24
公司被吊销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股东决定提前解散——这几种情况下合同是「终止」,但补偿照样要给。你要做的是尽快固定劳动关系与工资证据,并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主张,因为主体一旦注销,追偿会变难。
5.25
公司破产不等于你的钱就没了。欠付工资在破产清偿顺序里排在前面,经济补偿也要给。你要做的是按破产程序申报债权——留意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发布的债权申报公告,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别错过。
5.26
到了领养老金的年龄开始领养老金,合同自然终止,没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合同也终止,也没有经济补偿。但死亡情形下,遗属可以领社保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那是另一笔,走社保渠道,不是经济补偿。
5.27
条文写的是「开始领养老金」合同才终止,而不是「到年龄」就自动终止。所以「到了退休年龄但还没办下退休、还在上班」这个空档期,合同状态不是一句话能定的——各地做法不同。遇到这种情况,先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能否办理退休,再向仲裁委问清这一段的用工关系怎么认定。
5.28
没签合同、工资又没谈清,法律给了两档填法:先看本单位有没有集体合同,按集体合同的标准;没有,就按同工同酬——跟你干同样的活、同样岗位的人拿多少,你拿多少。所以「同岗位同事的工资」在这种情形下就是你的计算依据。
5.29
签过培训服务期协议的人注意:合同期限到了但服务期没满,合同要顺延到服务期结束,不是自动终止。想提前走,就回到服务期违约金的规则——违约金以培训费为上限、按未履行部分分摊(见第 3 节第 3.13 条)。
5.30
这一条的前提是「报酬真没约定」。如果 offer、微信里写过「月薪 X 元」,那就是约定了,按那个走,不用绕到同工同酬。所以第一步是把录用通知、聊天记录翻出来——里面有数字,你的请求就清楚得多。
5.31
顺序是「协商 → 调解 → 仲裁 → 诉讼」,但协商和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反过来,庭审前仲裁庭会先调解一次,这是法定动作。所以别把时间耗在「先协商看看」上,协商可以同时做,但时效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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