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资与工时 条目 4.16
事假与病假吃掉年假:这几档天数一到,当年年假就没有了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年假不是请了假就一定还在。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口子:一是事假累计满 20 天而且公司没扣你工资的;二是病假按工龄档累计到 2 个月、3 个月、4 个月的。到档就没当年年假了。反过来说:只要事假不满 20 天,或者事假期间公司照扣了工资,这一档就不成立——这是你能争的地方。
- 适用
- 当年请了较长事假或病假,单位主张不再安排年休假。
- 成本
- 不花钱。核对自己的请假台账。
- 收益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满 10 年不满 20 年、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满 20 年以上、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 依据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 514 号)(国务院令第 514 号)第四条
- 效力位阶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请假审批记录、工资条(是否扣工资)需自己留存;累计天数需按台账统计
- 地域
- 全国;对「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认定各地口径不同
- 时效
- 程序时效——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争议走仲裁,时效一年。起算点——自应休年度次年起算,或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怎么认——如果事假期间工资照发(未扣),这一档成立;如果扣了工资,就不属于本条情形。各地把握不一,主张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自己记一份请假台账(类型、天数、当月是否扣工资),是这一条唯一靠得住的证据。年休假天数与折算见第 2 节。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