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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资与工时 条目 4.5

加班证据由谁举证:考勤记录在单位手里,可以要求它拿出来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司法解释

说人话

加班费能不能要到,关键看举证责任怎么走。原则上你要先证明加了班,但考勤、审批这些记录在公司手里的,它必须拿出来;它不拿,就要承担对它不利的后果。所以你要准备的是「能指向加班存在」的入口材料:加班安排的通知、群里深夜的工作消息、非工作时间的邮件、交付记录、门禁照片。哪怕只有几天的证据,也可能让仲裁委要求公司交出完整考勤。

适用
主张加班费,但考勤打卡记录、审批记录都在公司系统里,自己拿不到。
成本
不花钱。在仲裁中提出调取申请,随仲裁申请一并说明。
收益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 号,2021-01-01 施行)第四十二条
效力位阶
司法解释
主张强度

可主张

举证难度

中

加班通知、工作沟通记录、交付时间戳需要自己留存;完整考勤由单位掌握,可申请调取

地域
全国(该解释为全国统一适用)
时效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加班费按月产生,逐月起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来源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82121.html(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全文)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这一条的用法是「先交入口证据,再要求对方交全量」:不用一开始就证明每一天都加班,只要能证明「单位掌握着能证明加班存在的证据」,不交的不利后果由单位承担。取证时机在离职之前——办公账号、内部系统权限在离职当天失效,具体动作:把加班审批单、排班表、深夜工作消息、邮件发送时间逐条截图,标注日期。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