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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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节 · 16 条

04. 在职工资与工时

本节 16 条,按实际可用性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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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书面协商一致,单方通知不算

岗位、地点、工资、上班时间这些写在合同里的东西,公司要改,必须你同意,而且得落在纸面上。它发个通知、开个会宣布,不算你同意。收到这种通知当天回一句「不同意变更,要求按原合同履行」,用邮件或聊天发出去,把回复留底——这一步是后面所有主张的起点。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法律
依据:《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 号,2021-01-01 施行)第四十三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自由

4.2

单方调岗降薪的边界:不降薪、不远调、不改变工作性质

公司说「架构调整,你去新部门,工资按新岗位算」,你不同意却硬来——这一步是公司先违约。你的动作是两手:一是书面拒绝变更,二是继续按原岗位正常出勤(不要旷工,别给它送把柄)。真被停了工作、不给排班,再谈被迫解除和经济补偿。

  • 主张强度可推定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法律
依据:《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

4.3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人社部门审批

公司说你是「不定时制」「综合工时制」,不算加班——先让它拿出人社部门的批准文件。拿不出来,就还是按标准工时算:每天 8 小时、平均每周 44 小时,超了就得付加班费。综合工时制是算总账的,但总工时超了照样要按 150% 付。这项审批是有期限的,到期要重新报批,过期的批准文件不算数。

  • 主张强度可推定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部门规章
依据:《劳动法》(2018-12-29 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1995-01-01 施行)第三条至第七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三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

4.4

绩效系数不能单方加码:考核标准要有依据、要告知

绩效怎么算,得有个事先定好、且给过你看到的标准。公司中途把标准改严、系数调低、把奖金池缩小,导致你到手变少——这部分差额可以要回来。你要做的是:把每一版的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工资条按月份存好,能对上「改在哪个月、少了多少钱」。

  • 主张强度可推定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法律
依据:《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

4.5

加班证据由谁举证:考勤记录在单位手里,可以要求它拿出来

加班费能不能要到,关键看举证责任怎么走。原则上你要先证明加了班,但考勤、审批这些记录在公司手里的,它必须拿出来;它不拿,就要承担对它不利的后果。所以你要准备的是「能指向加班存在」的入口材料:加班安排的通知、群里深夜的工作消息、非工作时间的邮件、交付记录、门禁照片。哪怕只有几天的证据,也可能让仲裁委要求公司交出完整考勤。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司法解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 号,2021-01-01 施行)第四十二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

4.6

值班与待命时间算不算工作时间:没有统一明文,先固定证据

值班和待命算不算上班,法律上没有一条一句话说死的规则:要看你在这段时间里能不能自由安排、被叫到要不要马上响应、响应频率有多高。你要先干一件事——把排班表、值班安排通知、被叫去处理问题的记录存下来,然后再去问本地仲裁委怎么认。没有这些记录,什么口径都用不上。

  • 主张强度倡导性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无明文依据
依据:无明文的全国统一规定;已确证的是《劳动法》(2018-12-29 修正)第三十六条「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未涉及待命时间定性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小
  • 口径换回时间

4.7

综合工时制是按周期算总账,总工时超了照样付 150%

综合工时制不是免加班费的挡箭牌,它只是把「按天算」改成「按周期算总账」。周期内总工时超过了法定标准,超出来的部分照样按 150% 付。另外,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仍要按 300% 付,不因为换了工时制就打折。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部门规章
依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1995-01-01 施行)第五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三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

4.8

不定时工作制:日常加班费三档不适用,法定节假日另有争议

两件事分开看。第一件是确定的:不定时工作制下,150%、200%、300% 这三档加班费标准确实不适用,所以「日常加班没加班费」这个说法成立。第二件不确定:法定节假日那天被安排干活要不要另外付钱,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做法不一样。第一件事公司说得对,第二件事它未必对——先把那天「确实被安排工作」的痕迹留好,再去问本地口径。

  • 主张强度倡导性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无明文依据
依据:无明文的全国统一规定。可确证的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三条,其第四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该条未涉及法定节假日另行支付的问题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小
  • 口径换回钱

4.9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照发,之后按下限

公司停工停产,不是它就能直接停你的工资。头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多数单位就是一个月)里面,工资要照合同标准发。超过这个周期:你还在正常上班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你确实没活干在家待着,那就按国家有关规定走——这一档各地做法不一样,需要问本地。

  • 主张强度可推定
  • 举证难度易
  • 效力位阶部门规章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二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

4.10

延长工时有硬上限:一般每日 1 小时,特殊原因每日 3 小时、每月 36 小时

加班不是公司想加多久就加多久。延长工作时间每天最多 1 小时,特殊原因每天最多 3 小时,而且一个月加起来不能超过 36 小时。超了这个线,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注意这一条换回来的是行政查处,不是自动给你一笔钱;钱还是得走加班费那条路。

  • 主张强度可推定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法律
依据:《劳动法》(2018-12-29 修正)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九十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时间

4.11

计件工资的定额不能定到「正常时间干不完」

计件工资下的定额必须是在正常 8 小时里干得完的量。定额定得让人必须加班才拿得到基本工资,这个定额本身就不合理。做完定额之后被安排接着干的,那部分要按单价的 150%(工作日)、200%(休息日)、300%(法定节假日)算。

  • 主张强度可推定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法律
依据:《劳动法》(2018-12-29 修正)第三十七条;《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1 号,2004-03-01 施行)第十二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三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

4.12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遇节假日要提前发

工资得按你们约定的日子发,一个月至少发一次。约定发薪日撞上周末或节假日,要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发,不能往后拖。拖延不是小事——它是后面「被迫解除要经济补偿」的常见入口之一。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易
  • 效力位阶法律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七条;《劳动法》(2018-12-29 修正)第五十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

4.13

单位不得克扣工资,能代扣的只有四类

工资里能扣的只有四种:个税、你个人那部分社保、法院判决要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能扣的。剩下的一律不能扣——公司自己定的「罚款」「乐捐」「管理费」都不在这个名单里。被扣了就书面要求说明扣款依据和名目,同时把工资条留好。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易
  • 效力位阶部门规章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五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

4.14

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扣款:每月不超过当月工资的 2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

公司能因为你造成损失扣你工资,但有两条硬线:一个月最多扣当月工资的两成,而且扣完之后剩下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超了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就是违法扣款。另外,它要扣得先证明损失是你造成的、劳动合同里有约定——说不清的部分不能扣。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部门规章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十六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

4.15

工资条和工资支付记录:单位必须给你一份,且保存两年以上

公司必须给你工资条,这是法定义务,不是福利。它还得把发放记录留两年以上备查。你的动作是:每月收到工资条就存一份,最好同时导出银行流水——真出争议时,工资条加流水是你唯一能自己掌控的收入证据链。

  • 主张强度可主张
  • 举证难度易
  • 效力位阶部门规章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号,1995-01-01 施行)第六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

4.16

事假与病假吃掉年假:这几档天数一到,当年年假就没有了

年假不是请了假就一定还在。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口子:一是事假累计满 20 天而且公司没扣你工资的;二是病假按工龄档累计到 2 个月、3 个月、4 个月的。到档就没当年年假了。反过来说:只要事假不满 20 天,或者事假期间公司照扣了工资,这一档就不成立——这是你能争的地方。

  • 主张强度可推定
  • 举证难度中
  • 效力位阶行政法规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 514 号)(国务院令第 514 号)第四条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改一个习惯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