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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与签约 条目 3.20

不是所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都能约定试用期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合同写的是「完成某项工作为止」,这种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约了就是违法,履行了就要按你转正后的月工资赔那段期间的损失。

适用
单位以「做完这个项目就结束」为由签合同,同时约定了试用期的。
成本
不花钱。签字前看合同期限栏怎么写的。
收益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已约定并履行的,可按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主张该期间赔偿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八十三条
效力位阶
法律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举证难度

易

合同文本本身即可证明合同类型和试用期约定

地域
全国
时效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超期履行期间起算。例外——无特别时效,不适用劳动报酬类例外。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同样不能约定试用期的还有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注意区分:项目制合同到期终止时,仍属于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情形,经济补偿的规则与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一致(见 3.16)。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