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与签约 条目 3.16
续订时单位降低条件,你不续签也能拿经济补偿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合同到期,公司愿意续,但给的条件比原来差,你不签——这种情况下你照样能拿按工龄算的经济补偿。反过来,公司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你自己不签,就没有补偿。所以谈的时候一定把「它到底降没降」这件事说清楚、记下来。
- 适用
-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续订但把条件降低了(降薪、降岗、改工作地点、削福利),你因此不同意续订的。
- 成本
- 时间——从书面表达到仲裁裁决,快则两三个月,一般半年上下;金钱——仲裁不收费,律师费通常自己承担。
- 收益
- 按工作年限拿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推定 可推定
- 举证难度
中
原合同与新要约的对比材料需要自己留存;单位主张免付的,须举证其续订条件不低于原合同
- 地域
- 全国;对「维持或者提高」的比对口径(是否含绩效、补贴、职级)各地不一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合同期满终止之日。例外——无特别时效,不适用劳动报酬类例外。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不确定点在「维持或提高条件」的比对范围——把基本工资、绩效、补贴、职级、工作地点逐项列出来对比,写在同一张纸上。各地对「降低条件」的认定口径有差异,主张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 12333 确认。要求单位把续订条件出成书面,口头说的条件事后无从比对。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每天持续占用
- 毅力长期对抗惯性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