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与签约 条目 3.7
试用期工资的两条下限,必须同时满足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试用期工资有两条线,得同时过——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八成(这两个哪个都行,取对你有利的),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只满足一条不合法。
- 适用
- 处于试用期、拿试用期工资的劳动者。
- 成本
- 不花钱。核对一次合同约定工资数额和工资条。
- 收益
- 低于法定下限的部分可要求补足差额。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第二十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工资流水和合同约定数额自己拿得到;「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由单位掌握,可能需其举证
- 地域
- 全国;「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确定并定期调整,以工作地现行标准为准
- 时效
- 程序时效——仲裁申请时效一年;属劳动报酬类。起算点——逐月起算,每月工资差额各自起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全文);http://114.255.111.180/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_/fwyd/202601/t20260112_565296.html(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 2026 年 1 月 1 日)」,发布日期 2026-01-12,站内栏目为「首页 > 劳动关系 > 服务园地」;页面以 IP 形式发布,2026-10-03 实测 HTTP 200 并取到全表)。该文的域名版是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_/fwyd/202601/t20260112_565296.html,但该站对自动化请求返回反爬挑战页、抓不到正文,故复核时用 IP 地址版取数。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百分之八十」的比较基准实务中有两种理解——按合同约定工资,或按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取对劳动者有利的口径主张。最低工资标准是地方数据,第一档从 2540 元(北京)到 2740 元(上海)不等,同省还有分档,务必按工作地现行标准核。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