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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资与工时 条目 2.8

单位欠缴社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公司少缴或欠缴社保,社保征收机构会责令它补上,而且从欠缴那天起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还是不缴,罚款是欠缴额的一倍到三倍。这笔钱是向公司收的,不是从你工资里扣。

适用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成本
不花钱。向征收机构反映,提交社保缴费记录即可。
收益
由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效力位阶
法律
主张强度

可主张

(补缴由行政机关强制);滞纳金和罚款是行政责任,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举证难度

易

社保缴费记录可自行查询

地域
由参保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执行,各地经办流程不同
时效
属社会保险费征收事项,向征收机构反映即可,不受劳动仲裁时效限制
来源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1905/t20190521_296659.html(中国人大网·社会保险法全文,含 2018 修正说明)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注意区分两条路:一条是要求补缴(找征收机构,行政路径);一条是因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找仲裁,民事路径)。两者可以并行,但主张的对象不同,别搞混。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