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资与工时 条目 2.5
年中新入职,当年年假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部门规章
说人话
年中入职的人,当年的年假不是按全年给,而是按你入职后到年底还剩多少天折算。折算下来不足一整天的那部分不享受。「剩余日历天数」是从入职那天算到年底的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也不是你在单位干了几个月。注意这个折算方向和你离职那年正好相反:入职看「还剩多少天」,离职看「已经过了多少天」。
- 适用
- 新入职职工满足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条件后,当年度年休假的折算。
- 成本
- 不花钱。入职当年算一次,几分钟。
- 收益
-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 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 依据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 效力位阶
- 部门规章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入职日期由劳动合同和入职记录自证;全年应享受天数取决于累计工作年限(见 2.3),换过单位的人要自行举证历段工作经历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起算点:自当年度结束、用人单位未安排亦未支付之日起算;跨年度主张的,部分裁审机构按当年度终了起算,以个案裁审为准
- 来源
-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9/content_1265995.htm(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第五条)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这个折算公式和离职时的折算公式(见 2.6)方向相反,容易记混:入职当年看的是剩余日历天数,离职当年看的是已过日历天数。两个公式都在《实施办法》里,条号相邻,核对时看清楚是哪一条。全年应享受天数是按累计工作年限定的(满 1 年不满 10 年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 10 天,满 20 年以上 15 天),不是按在本单位干了几年。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小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