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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资与工时 条目 2.4

应休未休的年假,按日工资三倍折算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说人话

公司不让你休年假,那几天要按日工资的三倍给你钱。注意是三倍里含了本来就要发的那一份工资,所以实际多拿的是两倍。

适用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后不安排的情形。
成本
时间——离职节点或年底核算时对一次账,几分钟。
收益
按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额外补百分之二百。
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效力位阶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主张强度

可主张

举证难度

中

工资流水和年假审批记录可自证;「单位已安排而本人不休」与「单位未安排」的区分是争点,休假审批记录和书面安排通知是关键证据

地域
全国
时效
仲裁申请时效一年。实务中部分裁审机构认为年休假工资中的「额外百分之二百」属福利性质、适用一年时效,而非劳动报酬的不受限制待遇——这一点地方口径不一,主张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 12333 确认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用人单位主张「是职工本人不休」的,需要有职工书面提出的不休假记录。 如果公司只是没安排,也没留下你要求休假的记录,法律上通常认定为「未安排」而不是「你放弃」。所以想休假要留痕,被拒绝也要留痕。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一次几分钟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中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