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资与工时 条目 2.1
加班费三档:平日一点五倍、休息日两倍、法定节假日三倍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难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加班费分三档:平时加班一点五倍工资;周末加班如果没法安排补休,两倍;元旦春节这类法定节假日加班,三倍,而且不能用补休顶掉,必须给钱。
- 适用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情形。
- 成本
- 时间——主张加班费走仲裁,一般几个月;取证要趁在职时做,离职后系统权限没了就取不到。
- 收益
- 平日延长工作时间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百分之二百;法定休假日工作不低于百分之三百。
- 依据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难
加班事实通常由劳动者初步举证,而考勤记录、审批记录在单位系统里。取证时机:在职期间就要导出。 加班审批单、门禁记录、工作群里的任务安排、深夜发送的邮件与文件修改时间,都是加班的佐证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仲裁申请时效一年。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这一条对追讨加班费至关重要——在职期间可以一直追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1905/t20190521_296651.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法全文,页内载明 1994-07-05 通过、2009-08-27 第一次修正、2018-12-29 第二次修正;2026-10-03 实测 HTTP 200 并逐字比对第四十四条通过)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加班费的举证是这一类主张的主要障碍,不是法律有没有规定。 单位掌握考勤记录却拒不提供的,可请求仲裁委或法院责令其提供;但你自己先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加过班。另外,如果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规则不同——要看有没有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不是公司自己宣布就算。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