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之前 条目 1.9
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都要付经济补偿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给你按工龄算的补偿;公司续签但把条件降低了、你不同意,它也照样要付。只有一种情况它不用付——它维持原条件甚至提高条件,是你不愿意续。
- 适用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形。
- 成本
- 时间——协商不成走仲裁,一般几个月。
- 收益
- 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不付补偿;单位降低条件的,仍应支付。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 + 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合同文本、终止通知、历年工资流水可自证;「续签条件是否低于原合同」由主张免付的用人单位举证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自合同终止之日起算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全文;该页为 2007 年通过之原文,本书引用条文的现行版本为 2012-12-28 修正,版本依据见 sources/法规清单.md);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08-09/19/content_6630.htm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月工资」的口径是按应得工资算,包括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是只算基本工资(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封顶、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续签谈判时,把「降低条件」的证据留好——降的是哪一项、原来说多少、现在说多少,写到书面上。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