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账本中国大陆 · 循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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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之前 条目 1.8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无效,但仍可据此被迫离职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中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入职时被要求签「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那个承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社保是强制义务,签了也不算数。你照样可以「公司没依法缴社保」为由辞职并要经济补偿。但要注意:如果公司事后依法补缴了,它可以要求你把之前按月发给你的「社保补贴」类补偿款退回去。

适用
曾签署过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或协议的劳动者。
成本
时间——主张被迫解除并索要补偿走仲裁,一般几个月;需要留存签署过的承诺书。
收益
该承诺或约定无效,不影响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解释(二)第十九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效力位阶
法律 + 司法解释
主张强度

可主张 可主张

举证难度

中

承诺书、工资条里的「社保补贴」项目、社保缴费记录都要留存;补缴是否已发生由用人单位主张并举证

地域
全国
时效
仲裁申请时效一年,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算(被迫解除的起算点是解除行为发生日)
来源
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全文);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1905/t20190521_296659.html(中国人大网·社会保险法全文,含 2018 修正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解释(二)全文见 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bb72019c45453f84d920bd6375573e.html
核对日期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备注
如果打算走这条路,辞职时书面通知里写的理由必须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写成「个人原因」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事后翻案极难。这是本书里最容易因为一个词丢掉一整笔钱的地方。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