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之前 条目 1.1
用工一个月内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要付二倍工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 效力位阶 法律
说人话
上班满一个月公司还不跟你签书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它得给你双份工资,最多十一份。满一年还没签,法律上就当你们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这个「当作已签」的期间,法院不支持再要二倍工资了。
- 适用
- 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成本
- 时间——主张二倍工资要走劳动仲裁,立案到裁决一般几个月;金钱——仲裁不收费,律师费通常自己承担。举证主要靠工资流水和考勤记录,可自行取得。
- 收益
- 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到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止,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支付十一个月。满一年仍未订立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 效力位阶
- 法律(第八十二条为法律条文;实施条例为行政法规)
- 主张强度
可主张
- 举证难度
易
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可自证用工起止时间;未签合同这一事实本身由用人单位举证反驳
- 地域
- 全国
- 时效
- 仲裁申请时效一年。二倍工资按月各自产生独立请求权,逐月起算,需逐月主张;起算点为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于补订合同前一日
- 来源
- http://www.npc.gov.cn/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6978.html(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全文;该页为 2007 年通过之原文,本书引用的现行版本为 2012-12-28 修正、2013-07-01 施行,版本依据见 sources/法规清单.md);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08-09/19/content_6630.htm(实施条例全文)
- 核对日期
- 超过半年未复核即提示「待复核」。
- 备注
- 例外情形下可能不支持二倍工资——不可抗力、劳动者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负责签订合同的人事人员自己没有签)、医疗期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顺延期间。满一年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间不再支持二倍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解释(二)第九条),别把拟制期间当成二倍工资窗口。
- 成本标签
- 钱不花钱
- 时间数小时 / 每周小时级
- 毅力做一次就完
- 收益收益大
- 口径换回钱